临澧县地处湘西北澧水中下游,全县县域面积1210平方公里,拥有耕地面积53.9万亩,辖18个乡镇(区),总人口4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6万,农村劳动力23.02万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83%,同时,也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革命老区县和贫困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重点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农村劳务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增加农民收的重头戏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外出务工收入逐年增加。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情况,2006年7月6日至7月10日,县阳光办、农业局、劳动局联合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人均农业生产总值和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将全县18个乡镇区按好、中、差分为三种类型,每种类型抽1个乡镇,分别抽出了停弦渡镇、佘市镇和太浮镇,采取访谈和座谈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调查和解剖了停弦渡镇粟山村和大溪村、佘市镇高桥村和建楼村、太浮镇龙潭村和郭家村。培训基地重点解剖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凯利泰网络培训中心。
二、农村劳动力状况
此次共调查了3个乡镇6个村75个小组,总人口5746人,有劳动力3504人(男16-60岁、女16-55岁),准劳动力644 人(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正从事农村劳动的农民),外出务工农民2011人,占农村劳动力57.39 %,其中男1094人、女977人;年龄在16-25岁 740人,26-45岁1108 人,45-60岁(女55岁)163人;文化程度在初中及初中以下1610 人,高中236人,大专以上165人。在家务农的有1493人,占42.61%,其中男744人,女749人;年龄在16-25岁248人,26-45岁510人,45-60岁(女55岁)735人;文化程度在初中及初中以下1366人,高中127 人,大专以上没有。由此推算,全县农业人口35.57万人,农村劳动力23.02万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8.057人,占农村劳动力的35%,在家务农14.963人,占65%(见表1)。通过走访调查和资料汇总分析,我县农村劳力状况呈现如下特点。
表1 2006年3月临澧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表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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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龄 |
性别 |
受教育程度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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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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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5岁 |
46-60岁 |
男 |
女 |
大专以上(含大专) |
高中(含职高、中专) |
初中以下(含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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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
2.965 |
4.439 |
0.653 |
4.383 |
3.674 |
0.66 |
0.943 |
6.454 |
8.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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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家从事农业生的农村劳动力 |
2.483 |
5.117 |
7.373 |
7.451 |
7.512 |
0 |
1.272 |
13.961 |
14.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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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力资源丰富。临澧县既是一个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的县,又是一个剩余劳动力转移任务繁重的县。截至2006年6月,全县总人口43.56万,其中农业人口35.57万人,农村劳动力23.02万,占农业总人口的64.72%。目前,全县已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8.057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14.963万人,按劳平种植耕地5亩计算,全县农业生产需要劳动力8.9万人,富余劳动力6.063万人,如果加上准劳动力3.98万人,全县农村实际富余劳动力10.043万人。换句话说,临澧县虽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已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下阶段还面临近10万人待转移的剩余劳动力。(见图1)
图1 临澧县农村劳动力分析图

2、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调查的3个乡镇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0.1%;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1.7%;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2%。外出务工的农民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为主,且90%以上无专业特长。
3、外出务工农民中中青年劳力居多。在此项阳光工程专项调查中,外出务工年龄最小的有15岁,最大的有62岁。25岁以下的占36.8 %;26-45岁的占55.1%;46岁以上的占8.1 %。
4、外出务工农民工资待遇普遍不高。由于大多数外出务工农民一无技术,二缺文化,调查2011个农民工,90.2%的农民工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等劳动力强度大的苦力工种,工资收入普遍较低,平均月收入只842元,其中500元以下的148人,占7.36%;月收入500-800元的662人,占32.92%;800-1000元的835人,占41.52%;1000元以上的366人,占18.2%。有文化、有技术的农民工一般工资月收入1000元以上,月收入高的达到8000元以上,较缺文化、无技术特长的农民工资待遇要高300元以上。
三、实施阳光工程成效显著
1、增加了农民收入。2004-2005年,我县共培训阳光工程学员3500人,转移就业3375人,据调查统计,转移就业学员人均月收入965元,实施阳光工程直接增加农民收入325.69万元。阳光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全县农村富余农动力的转移就业。2005年,全县外出务工农民8.057万人,劳务收入达 6.784亿元,较2004年增加5052万元。
2、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矛盾。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仅1.51亩。据调查和测算,全县耕地53.87万亩,仅需劳动力8.9万人,而全县农村劳动力23.02人,加上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3.98万人,富余农村劳动力达10.043万人。近几年,通过实施阳光工程,我县外出农村劳动力逐年增加。2005年,外出务工农民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35%,极大的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矛盾。
3、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一是就地转移的农民工成为本地企业的生力军。据调查统计,本县就地转移就业占外出务工农民总数的25.6%;2004-2005年培训转移的阳光工程学员中,就地转移就业的占56.6%。这些经过培训就地转移的学员,大多数成为企业的骨干和熟练工人,为本地企业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促进了企业的发展,2005年,我县工业企业产值75118万元,较2004年增加8325万元,增加11.08%。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和阳光工程的深入开展,农民就地转移的人数和比例将不断增加,企业产品质量和效益将更加提高。二是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促进了新农村建设。这些曾经在外打拼多年的农民工,不仅有技术,有本钱,有胆识、肯吃苦,返乡创业成功率高。据调查,全县现有返乡创业人员0.86万人,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兴办企业资金达8600多万元,年创直接经济效益3200多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1、学习氛围不浓。当前,实施阳光工程最突出的问题是生源,而生源问题归要结底还是社会学习氛围不浓,农民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所致。我县农村经济目前仍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民文化素质较低,目光短浅。在调查中,部分农民认为靠亲友介绍也能找到工作,花上几个月去学习不仅浪费挣钱时间,更重要的还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舍不得。
2、培训质量不高。阳光工程项目实施两年来,各培训基地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很高,但部分培训机构在短时间内其师资、设备和场所还跟不上,专业建设和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还不十分适应,致使部分培训机构的个别培训专业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时间与专业要求不相称,导致部分学员学习结业后不能很快适应工作岗位。
3、补助标准不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各培训基地为了招来更多的生源和扩大学校的影响,大张旗鼓的开展各种形式的阳光工程免费培训宣传,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但因阳光工程政策补贴标准仅300多元,各基地在培训时间上也就只好大打折扣,一般培训时间不超过30天,不利于培训质量的提高。
4、培训计划下达偏迟。阳光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因培训计划下达较迟,给基层培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被动。
5、培训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调查走访中,很多农民反映他们虽然很想参加学习,但存在很多实际困难,主要困难和原因有:一是培训学校离家太远,家里的事情丢不开;二是虽然多数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但生活费、住宿费、差旅费还是需要不少,有的农民拿不出或不愿拿出这个钱;三是担心学不会,怕误了时间又误了钱。
五、几点建议
1、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随着阳光工程培训任务逐年增加和项目管理办法的日益完善,县阳光办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任务更重,建议加强县阳光办的力量和职责。一是增加人员。每县配齐专职工作人员3-4人。二是扩大职责范围。县阳光办不仅要负责阳光工程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审核各培训基地的培训和转移,同时应做好收集和发布培训就业信息、参与农民工维权、建立全县统一的就业跟踪服务网等服务工作,加强和乡镇农业站、劳保站的联系,有计划的组织农民参加各种培训(包括阳光工程培训、“绿证”培训、新型农民培训等),使阳光办真正成为务工学员的“娘家”,农民综合培训的管理机构。三是保障经费。抽调的阳光办工作人员应具有行政事业编制,在保证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配套6-10万元的工作经费。
2、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各级阳光办应加强对培训单位的培训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建议出台具体的培训管理办法,包括各专业的教材建设、培训时间、考试考核等,从而确保培训质量。各培训机构为了方便学员参加培训,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主动和各企业联系,把培训班办到乡镇、办到企业。如今年5月份,由市劳动局组织的两所培训学校在我县太浮镇开办了两期培训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个月培训学员253人。
3、提高补贴范围和标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阳光工程培训的重点是农村新增劳动力,但全县每年回流务工人员1300多人,这部分务工人员回流的主要原因是缺文化、无特长、不能胜任工作或工资低、环境差等原因而不想干。这些人学习积极性高,接受能力较强,特别是春节前后短期回流人员更多,建议上级将回流人员的培训也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4、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县政府应加强和农民工主要输出地的政府合作,在当地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为农民工及时有效的提供劳务信息和法律援助。
临澧县阳光办
200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