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局:
为了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防备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及禁用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假劣农资产品处置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市场检查力度。通过抽检、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假劣农资产品,杜绝行政不作为,质量抽检要坚持抽样规程,详细记载产品标签内容、出厂时间及批次情况,搞好样品备份。
二、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假劣农资产品的处置。检查发现的假劣种子、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种子及未经审定的种子,假劣农药及禁用农药,在行政处罚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该没收的,一定要没收,该召回的,一定要召回。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肥料或与登记含量及成份不相符的肥料产品,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含量较低的产品一定要督促企业召回,或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切实加强对不合格肥料产品管理,避免流入社会,危害农业生产。
三、要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的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假劣农资产品要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曝光,及时告之农民,防止农民购买不合格产品。
四、要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纠纷调解力度。及时受理农民投诉,树立农民利益无小事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要进一步加强对没收假劣产品及证据登记保存产品的管理。对证据登记保存的产品,在有效期内依法作出处理。对没收的假劣产品及禁用农药,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防止走失,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可以集中销毁,杜绝执法违法、私自变卖,危害社会。
六、要进一步加强过错责任追究。对在农业执法中只讲罚款,不依法处理假劣农资产品,任由流入社会,损害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造成社会影响的,我们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常德市农业局执法大队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