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农经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粮食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有效遏制耕地抛荒,全面完成今年的粮食生产任务,市农业局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粮食生产实行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省推荐粮食生产先进区县(市)。现将目标考核内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推荐对象
1、考核对象:全市各区县(市),西湖及西洞庭管理区;
2、推荐对象:按综合考核得分多少推荐区县(市)。
二、考核内容
1、播种面积比上年增1.5%计10分;
2、双季稻播种面积占水稻总面积80%计10分;
3、双季稻播种面积达1998年水平计10分;
4、遏制耕地抛荒计20分;
5、超级稻、优质稻和高档优质稻比上年增加计5分;
6、粮食亩产比上年增加1.5%计5分;
7、粮食总产比上年增加1%计5分;
8、粮食万亩高产示范片亩产达标(一季稻亩产650公斤,双季稻亩产900公斤,优质稻亩产460公斤,玉米亩产500公斤)计10分;
9、区县(市)政府或管理区出台遏制耕地抛荒、“压单扩双”及发展粮食生产政策措施计6分;
10、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并无违纪行为计5分;
11、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和确保耕地不抛荒督查计4分;
12、区县(市),西湖、西洞庭管理区财政投入发展粮食生产资金100万元计10分。
粮食生产目标考核共为100分,具体得分、扣分情况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1、区县(市),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于7月中旬开展自查自评,自查情况于7月15日报市农业局;
2、市农业局于7月15日以后在全市进行考核;
3、根据考核结果,报分管市长同意后,于7月20日由市农业局向省推荐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附表: 常德市2008年粮食生产目标考核量化计分表
常德市农业局
2008年7月8日